.1锤质量:轻型10kg土10g,重型63.5kg土10g。
1.2贯入锥锥度:轻型60º,重型60º。
1.3落距:轻型500mm,重型760mm。
1.4贯入锥入直径:轻型φ40mm,重型φ74mm。
1.5触探杆外径:轻型φ25mm,重型φ42mm。
2、触探仪校验用仪器
2.1案称:称量10kg,感量5g,磅称:称量100kg,感量50g。
2.2钢尺:量称600mm,精度1mm。
2.3卡尺:量程200mm,精度0.05mm。
3触探仪、校验方法
3.1锤质量:用称量为10kg(或100kg),感量为5g(或50g)的案称(或磅称)连续称锤三次,以三次称量的平均值作为测量值,其值为标准值的土10g,此时锤质量合格,准用,否则应予调整或更换,直至合格。
3.2贯入锥锥度:用卡尺测得贯入锥直径,用钢尺测得贯入锥的高度,由三角函数公式求得贯入锥角度,重复三次,取三次的平均值,作为锥度。
3.3落距:用钢尺测取三次,取其平均值。
3.4贯入锥直径、触探杆外径:用卡尺分别测取三次,测其平均值。
4、触探仪应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5、此仪器如在工作过程中有异常时,应不定时校验。
6、触探仪校验周期:每半年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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